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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里山公墓nbsp绵山村人王振东n

凶手在杀人之后总是会使用各种手段隐藏销毁被害人的尸体,妄图毁尸灭迹,但是他们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来看接下来的这个案件。

栏目记者王英博:这里是顺义区北石槽镇怀昌路的范各庄桥。年2月,在水务工作人员的的一次日常的巡视当中,发现桥下的涵洞里有一具被烧焦了的尸体。

附近居民:他们说底下死一个人,来好几辆警车跟这停着。咱也不认识这人,要是认识这人还知道后边的消息?就不知道这人是谁。至于怎么死的,不知道。

附近的居民反应,死者不是当地人。据现场勘查,死者30岁左右,男性,涵洞内没有打斗痕迹。在范各庄桥边,民警发现了血迹、绳索,警方怀疑凶手杀人抛尸后又妄图毁尸灭迹。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潘雪晴:全颅崩裂对应处头皮下颅骨及脑组织未见明显生活反应,符合死后被他人将尸体从高处抛下所形成。全身的皮肤呈烧灼状态,生活反应不明显,喉式气管及食道粘膜未见碳尘附着,符合死后焚尸。

尸检报告印证了警方的判断,涵洞不是第一现场,凶手杀人抛尸后又妄图毁尸灭迹。就在警方千方百计的寻找死者信息时,一位父亲正在焦急的寻找着儿子。

小李的父亲:打电话就一直不接,电话关机。关机我也没怀疑,等到下午、晚上,下午又打,晚上黑了又打,一直关机,我就跟他妈说,我说这孩子怎么老关机。他从家走是相对象去了,有一个相对象的过程。家里就不放心了。

李大爷家在怀柔,经过DNA的比对,涵洞里的死者正是李大爷的儿子小李。

小李的父亲:来电话说我是顺义刑警队的,他说老爷子您要承受得住。他一说这个,我说您放心吧,您说吧,我能承受的住,他说您的孩子没了。

李大爷实在是想不通,本来儿子是去相亲的,怎么就让人给害死了呢?又是谁对儿子下此毒手呢?杀人、抛尸、焚尸、灭迹,凶手既残忍又狡猾,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但是细心的民警从被害人小李被烧尽的指尖里提取到了凶手的DNA。经过比对,该DNA与刑满释放人员王振东一致。

被告人王振东:我们两个原来是特别好的朋友。走到今天这一步绝对不是我想要的,因为在案发前小李表示,他也谈好了一个女朋友准备结婚,我也是准备结婚的,所以我们两个都有美好幸福的生活。就是因为我的过错,造成现在我们两个家庭,还有双方的父母,还有我们女方的家庭,肯定都有精神打击。

栏目记者王英博:两个好友为何反目成仇?王振东为何要将被害人抛下漆黑的涵洞?这起案件的第一现场到底在哪?

这里是昌平区九里山公墓,这是一座公益性的公墓,属于昌平区绵山村集体所有。王振东是绵山村人,在公墓上班。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潘雪晴:你在九里山公墓负责做什么工作?

被告人王振东:我日常负责死者骨灰的安葬。把墓穴打开,把死者骨灰放进去,然后再把墓穴封上。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潘雪晴:然后你除了这个你还在九里山公墓负责什么工作?

被告人王振东:晚上值夜班。

王振东是昌平人,案发前是墓地的守夜人。小李是怀柔人,案发前在一家电线厂上班。两个人又是如何认识的呢?

被告人王振东:我在清园监狱服刑的时候跟他在一个中队服刑。

年,王振东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小李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两个人在同一所监狱服刑,刑满释放后两个人成了朋友。年2月23日晚上,王振东和小李打了起来。

被告人王振东:我是按着地下,左手按地下,往起起,右手拿锤子抡他这么一下。究竟是为什么这么巧就打在他脑袋上了,这件事按您的意思我没法说了,我只能说当时就这么点事。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潘雪晴:他有什么反应?

被告人王振东:倒地上了。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潘雪晴:然后呢?

被告人王振东:然后流血。我当时没感觉我把他打成什么样。

打伤小李后,王振东没有报警也没有叫救护车。

被告人王振东:我在监狱服刑的时候,因为表现良好,被中队提升为卫生员,受过专业的救护教育。我堵住他的伤口,然后给他做心肺复苏。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潘雪晴:他有反应吗?

被告人王振东:没有反应。大量出血,然后体温下降,瞳孔放大。

此后,王振东又做了一件常人难以理解的事。

被告人王振东:我就想用一个,甭管是什么东西吧,把他头部出血的位置给他罩上。然后我就用了一个绿色的塑料袋,套头上了。我发现那个塑料袋小,就是套不住,我就从床边上拿了一个从电动车上换下来的刹车带。把塑料袋和头部接上的部位,给他刹了两圈,就是钢丝的。

经法医鉴定,小李系被他人以钝器击打头部并被他人用绳索勒紧至颅脑损伤合并机械性窒息死亡。

小李的父亲:枪毙他,这个就是顶命。必须得判处死刑,就是死刑。

那么王振东为何要对昔日的好友痛下杀手呢?

据了解,小李曾给张某担保向王振东借了2万块钱,但后来张某不见了。

被告人王振东:小李说你放心吧,我找不着张某,这钱我还。

王振东说,案发当晚小李约他去怀柔吃饭,商量还钱的事。

栏目记者王英博:据王振东供述,案发当晚,两个人吃完饭之后就回到了位于九里山公墓王振东值班的这个保安室里,也就是门口的这间房子里。

在法庭上王振东说,当天晚上的小李吸了毒表现的很异常。

被告人王振东:他就一直直勾勾的瞅着我,然后他就跟我这冷笑,然后他突然就炸了,蹦起来就捶我。说这钱我也没花着,我也管不着。

王振东供述,小李吸了毒先动手打断了他的鼻梁骨。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潘雪晴:你鼻梁骨被打断了,有证据吗?

被告人王振东:我鼻梁骨现在是折的,当庭可以看。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潘雪晴:你鼻梁骨现在是折的是不是跟这个案子有关系,你有证据证明吗?侦察机关给你验伤的时候,检查你的身体的时候,没有发现你的鼻梁骨是折的。

王振东说小李吸毒,一下子就激怒了小李的父亲。

小李的父亲:他解脱他罪行不是,他一说我儿子吸毒他这罪不就轻了嘛。他把自己洗的挺干净,我儿子从来不吸毒。

被告人王振东:冰壶,还有那个瓶瓶罐罐乱七八糟那些东西,在那就捣鼓。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潘雪晴:他的这些东西从哪来的?

被告人王振东:什么东西?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潘雪晴:你说的那些冰壶,瓶瓶罐罐那些东西。

被告人王振东:这些东西他自己带的,不是我的。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潘雪晴:在什么里面?

被告人王振东:一个包。

小李的哥哥:那我请问这孩子都没回来,这吸毒的工具哪去了?对你是有利的,难道你也给烧了吗?你会藏起来吗?对吧。这是明显的漏洞啊,他在胡说八道。

小李的尸检证明显示,被害人体内并未检测出毒品。检察官指出,王振东是在说谎。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潘雪晴:什么时候又回到了宿舍?

被告人王振东:第二天早上上班,上班之后我就把他的尸体用被子盖上了,然后我就把窗帘都拉上了,把门锁了,锁完门之后我就去业务室正常上班了。然后处理他尸体是第二天晚上。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潘雪晴:用什么运的?

被告人王振东:一辆银灰色的富康。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潘雪晴:放在富康的什么位置把他?

被告人王振东:后备箱里。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潘雪晴:后备箱里?

被告人王振东:对,我就开着车沿着怀昌路往怀柔那个方向开。究竟仍到哪,我不确定。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潘雪晴:怎么扔的?

被告人王振东:就从桥上推下去的。

栏目记者王英博:据王振东供述,在当时他就是在桥上把被害人的尸体抛了下去,并拖到了涵洞里。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潘雪晴:我听见狗叫声就往上跑,倒车的时候发现眼镜掉在桥洞下面了,我就拿着手电下去找眼镜。找到了眼镜,上车掉头由东向西开,开了四五十米,我反应过来,小李身上可能有我的头发或者血之类的东西。我停车用车上的纯净水和管子从油桶抽了十多升汽油,步行回到桥东出口。

被告人王振东:我不想再进监狱了,我一天没孝顺过我父母,所以我就把他尸体烧了,想掩盖一下。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潘雪晴:后来运他尸体的富康车到哪去了?

被告人王振东:就有人来看车,把这车就买走了。

王振东抛尸的涵洞是紧邻京密引水渠,水务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了小李的尸体。案发后,警方迅速锁定了王振东,并将其抓获归案。

被告人王振东:当时我不知道是警察,他们说要买车,然后把我约到地铁站,在那抓得我。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潘雪晴:被告人王振东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据刑法第条的规定,依法应当在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定幅度内裁量刑罚。但是王振东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王振东案发的当时手段残忍,案发以后抛尸焚尸,可酌情从重处罚。

小李的父亲:他这也确实够死刑了,够死刑条件了,又把锤子都准备好了,绳索也准备好了。这上说了,连砸再勒,合并窒息死亡。抛尸、焚尸,他这是罪上加罪。

李大爷说,他和老伴都60多岁,只有小李这么一个儿子。开庭当天,李大爷向王振东提出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共计多万。

被告人王振东:小李欠我那6万块钱,因为张某担保的2万块钱,我现在就绝对不要了,作为我对原告方的一点补偿。然后当时我在工作单位的工资卡里应该还有钱,也一并补偿被害人。

开庭当天,法院没有就本案作出判决。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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