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仇有如此大的力量
让人失去理智?
什么样的恨有如此大的能力
可以操纵命运?
是家庭矛盾!
长期积累的家庭矛盾!
近日,3起由家庭矛盾引发的杀人案在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死刑不等的刑期,并处相应罚金。这三起惨案的细节究竟是什么,让我们从头来看……
一时冲动怒杀丈母娘,兴化男子被判15年43岁的江明,跟妻子婚后育有一女,一直由70岁的丈母娘谭某在兴化家中帮忙照看,由于江明一直没有正当工作,被丈母娘看不上,常常受到丈母娘的责骂甚至殴打。
年4月5日晚,谭某再次因琐事手持跳绳抽打江明,跳绳抽坏后谭某准备使用板凳继续殴打,江明见状率先拿起板凳打倒丈母娘谭某,并持续使用板凳散件凳腿、凳面等对其头部、胸部等部位实施殴打。
期间,江明的女儿护住谭某并劝说:“再打就要出人命了!”但江明不听,继续用板凳散落的凳腿、凳面对丈母娘的头部、胸部等部位实施殴打,后又对她拳打脚踢,致使丈母娘当场死亡。
经鉴定,谭某头部多处挫裂伤,双侧肋骨多处骨折,鼻腔有血迹,气管、食管内有血性液体,双肺广泛淤血,符合颅脑损伤合并吸入性窒息死亡。
法院认为,本案系被害人动手在先,但被害人作为长辈,出于善意教训被告人江明,主观上并无非法目的,行为上亦未严重威胁被告人人身权利,被害人略显过激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刑法意义的过错,但在案件起因上确有责任,结合江明出于气愤,一时冲动犯罪,且案发后自动投案,且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44万余元,得到了谅解,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判决被告人江明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无期徒刑!6.18兴化陶艺店杀妻案宣判年5月,家住兴化的姜泉发现妻子手机内有与他人的暧昧视频和聊天记录,争吵后离婚,考虑到孩子以及多年夫妻感情二人次日又复婚。
6月姜泉又对妻子有所怀疑,于是在她的包内放了窃听定位器,结果发现妻子仍有出轨行为,二人吵架后妻子离家。6月17日二人约定商议离婚事宜。
6月18日,恰逢父亲节,姜泉早上到超市买了把水果刀。下午3点多,姜泉将刀插在袜口,与妻子及女儿在八字桥广场某陶艺店见面。女儿玩陶艺期间,姜泉和妻子走到店外商谈,期间姜泉多次恳请暂缓离婚,但都遭到拒绝。两人随后返回陶艺店,再次恳求遭拒后,当着未成年女儿的面,气愤的姜泉持刀捅刺妻子胸部数刀,致其当场死亡。
很快,周围群众发现并报警,姜泉的杀人行为被陶瓷店内监控录像全程拍下。姜某在明知他人报警仍在原地等候,归案后如实供述,构成自首。本案考虑到尚有未成年子女以及被害人有出轨行为,被害人亲属对姜某表示了谅解,决定对其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姜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前妻与人有染,他竟从宜兴赶到兴化杀人年3月28日上午,翟自强从宜兴市至兴化市大垛镇,欲让被害人王某(女,殁年78岁)劝说孙某(王某长子)断绝与马某(翟自强前妻)的不正当关系。
当天中午12点多,和王某发生争执后,翟自强心生怨愤,拳击王某头面部、卡扼颈部、捂闷口鼻、扎丝勒颈等手段致其死亡。经法医鉴定,王某符合卡扼勒颈及捂闷口鼻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3月31日18时许,公安机关在宜兴市丁蜀镇蜀山新苑5幢室内将翟自强抓获,翟自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翟自强自年至3年因盗窃受到10次刑事或者行政追究,归案后,翟自强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盗窃的犯罪事实——3年9月13日下午,他窜至宜兴市周铁镇下邾村周迈庄,窃得陆某家二楼东房间衣橱内人民币元。
法庭认为,翟自强杀害王某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极深,应予严惩。最终法庭判决如下:
翟自强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追缴被告人翟自强违法所得人民币元,发还被害人陆某。
来源:太灵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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